2010年是实现“十一五”主要污染物减排约束性目标的决战年。近日,市政府专门出台了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督查方案,进一步加强督查力度,强化督查结果的运用,实行全程跟踪督查,确保如期完成今年减排任务。
该督查方案要求各有关单位认真做好本地2010年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分解落实任务到部门、排污单位和有关责任人,明确责任,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完成今年和“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削减计划任务。
督查方案还明确了督查计划:一是近期要对2010年减排计划分解落实任务情况、县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安排计划情况进行督查;二是在每月10日前,要对上月的月进度报告制度执行情况,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进行情况,已完成的重点减排计划项目运行情况进行督查;三是每季度第一个月的10日前,对上季度减排完成情况,各级各部门单位主要领导研究,指导和督促减排工作情况,领导干部问责制,县级财政节能减排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减排工作宣传情况进行督查。督查采取现场督查为主,书面督查为辅的督查方式。
根据督查结果,市政府将对各县(市、区)列入减排计划的项目完成情况实行通报。对领导不力、完不成减排任务的按有关规定实施问责,对在减排考核工作中瞒报、谎报情况的要予以通报批评,并对直接责任人员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