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6日,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住建厅、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0〕675号文下达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投资合计14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71万元,自治区配套投资371万元,其它投资716万元,用于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工程主要采取每户国家补助1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其余部由分市、县地方政府、林场和职工共同负担的办法进行建设。(农经科)
7月26日,自治区发改委、林业厅、住建厅、财政厅以桂发改投资〔2010〕675号文下达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投资合计1458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投资371万元,自治区配套投资371万元,其它投资716万元,用于我市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工程建设。危旧房改造工程主要采取每户国家补助1万元、自治区财政配套补助1万元,其余部由分市、县地方政府、林场和职工共同负担的办法进行建设。(农经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