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壮族自治区
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文件
桂发改规划〔2006〕692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会
关于印发《广西广播影视发展
“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广西广播影视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审定通过。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由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主题词:经济管理 广播影视 规划 通知
(共印500份)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室
录排:莫 燕 校对:喻颖杰
广西广播影视发展“十一五”规划
目 录
前言………………………………………………………… (7)
一、我区广播影视发展现状……………………………… (8)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8)
(二)机遇与挑战 ………………………………………… (10)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 (11)
二、“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12)
(一)“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12)
(二)“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13)
三、“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14)
(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14)
(二)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16)
(三)坚持依法行政…………………………………………(18)
(四)做强做大事业产业……………………………………(20)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新型事业产业主体………(26)
(六)认真实施人才战略,加强队伍建设…………………(28)
四、保障措施………………………………………………(29)
(一)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29)
(二)制定发展政策,创新体制机制………………………(30)
(三)争取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30)
广西广播影视发展“十一五”规划
前 言
今后l0到15年是我区抓住机遇,加快发展,逐步崛起,由贫困落后向富裕先进转变的重要时期。“十一五”是承前启后,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阶段,也是我区广播影视全面推进体制机制创新,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
广播影视作为党和政府的宣传思想工作、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把握正确舆论导向,体现先进文化前进方向,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全民族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养的不断提高,为我区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等方面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越来越成为综合实力的重要体现。
面对新情况、新任务、新机遇、新挑战,当前和今后我区广播影视发展必须做到: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要求,适应全面推进以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为中心内容的和谐广西建设的要求,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要求,适应广大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的精神文化需要的要求,适应科学技术发展日新月异尤其是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的要求,适应区内相关行业和国内、国际同类行业激烈竞争的要求,适应抵制西方敌对势力对我西化、分化和渗透,维护国家信息安全、文化安全的要求,适应广播影视自身发展客观规律的要求。
一、我区广播影视发展现状
(一)取得的主要成就
“十五”期间,我区广播影视工作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了丰富多彩的广播影视节目与产品,创造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促进了全区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建设。广播影视工作全面发展,特别是在体制创新、事业建设、科技进步方面取得历史性重大突破,广播影视的影响力日益增强。一是始终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唱响主旋律,坚持“三贴近”,圆满完成了各项宣传任务,舆论引导能力和水平不断提高。自治区两台上中央台稿件列全国省级台前列。广播影视艺术创作生产繁荣,推出了一批在全国有影响的广播电视文艺作品。二是安全播出与安全保障能力显著提高,确保了所有重大节日、重大活动、重点时段的安全播出,安全播出工作初步从被动应对进入了主动防范的新阶段。广播电视监测体系初步形成,自治区及14个地级市广播电视节目监测平台已建成,实现了地级市以上广播电视节目全程监控。三是体制改革取得重大突破,完成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广电网络整合、有线电视台与无线电视台合并、1KW以上广播电视转播台整体上划等,实现了自治区、市、县三级广电网络垂直一体化管理。广播电视通过频率、频道专业化改革逐步走向正轨,多种所有制形式的广播电视节目制作机构稳步增加,节目制作经营活动日益活跃,广播电视广告播出逐渐规范,广告收入大幅增加,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快速发展壮大的体制机制已初步形成。四是事业建设取得历史性重大进展。通过大力实施“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边境基础设施建设大会和东巴凤建设大会战,创造了投资规模历史之最,广播电视基础设施条件大为改善,广电网络升级改造明显加快,综合传输覆盖能力显著提高,在区外的覆盖和影响不断扩大,确保了党和政府的声音传入千家万户。五是广播影视科技创新、科技进步取得新进展,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取得重大突破,探索出模拟向数字“整体转换”的模式、技术体制和营运机制,全区各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控系统数字化进程明显加快。六是政府管理部门进一步转变职能,广播影视管理能力和水平明显提高,法制建设得到加强。七是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队伍素质得到提高。
截止2005年底,全区共有广播电台14座,比“九五”期末增加4座,电视台15座,广播电视台75座,全区广播电视年播出能力达到25.75万小时和27.66万小时,分别比“九五”期末增加60%和2.6倍。中、短波广播发射台和转播台21座,电视发射台和转播台64座,调频发射台和转播台89座,发射总功率1545千瓦,微波站141座,微波线路6053公里,卫星电视接收站137,599座。全区有线广播电视干线网26055公里,有线电视用户450万户,其中数字电视用户9万户。广播电视综合覆盖率分别达到88.7%和93.5%,比“九五”期末分别提高3.7个百分点和3.5个百分点。全区广播影视系统共有从业人员11410人。全年制作广播节目l6.5万小时、电视节目7.92万小时,较五年前相比分别翻了一番和翻了两番。“十五”期间全区共生产电影6部,电视剧55部1382集,动画片1部100集,广播剧精品7部15集。2005年全区广播电视系统创收收入达到11.3亿元,较“九五”末期翻了一番。全区城乡广播听众近4300万,电视观众4500万。广播影视良好的发展态势为“十一五”更快更好地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
(二)机遇与挑战
未来的10到15年,我区广播影视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从我区看,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深入实施、泛珠三角区域合作扎实推进、中国—东盟自由贸易区加快建立、中国—东盟博览会永久落户南宁、中越共同构建“两廓一圈”、参与大湄公河次区域经济合作等多重机遇叠加,将为我区加快发展提供新的契机和良好的开放环境。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明确要求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将科学发展观贯穿到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全过程。《建议》对新时期广播影视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一是要继续巩固完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加强农村广播影视覆盖建设。二是要推进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加强宽带通信网、数字电视网、下一代互联网等基础设施建设,推进“三网融合”,健全信息安全保障体系。三是要重点培育数字化音视频等信息产业群,强化信息资源开发和共享,推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四是要繁荣广播影视发展,创作更多更好的文化产品,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
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为广播影视的进一步发展指明了方向,国民经济快速稳定发展为广播影视发展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和经济基础,人民群众对精神文化产品的需求更加多样化。科学技术的迅猛发展,特别是数字技术、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和广泛应用,给广播影视带来了更加广阔的拓展空间,数字化已成为推动广播影视发展的强大动力。可以预见, “十一五”期间随着国家对广西广播影视投入力度进一步加大,广播影视事业管理体制、产业营运机制的日趋健全和完善,我区广播影视即将进入一个新的快速发展时期。
与此同时,随着世界多极化和经济全球化趋势的发展,随着科学技术的进步和信息传播的多样化,广播影视已经成为意识形态斗争的主战场,面临着区内相关行业和国内、国际同类行业的激烈竞争,广播影视工作必将迎接全球化、市场化,数字化传播环境带来的严峻挑战。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广播影视节日的内容和水平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难以适应国家将广西作为我区加强与东盟合作的重要桥梁和窗口,有效扩大对东盟各国宣传覆盖的需要。二是广播影视发展不平衡,农村落后于城市,广播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与全国平均水平相比较,仍有较大的差距。三是广播电视安全播出面临敌攻我守的严峻形势,国家信息安全、文化安全受到威胁,防范非法恶意攻击的能力亟待加强。四是广播电视设备陈旧、落后、老化,广播影视数字化的整体推进还需进一步加大力度。五是广播影视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程度不高,产业优势尚未形成,经济总量偏小,综合实力不强。六是依法行政和现代化管理水平有待提高。七是各项改革,体制、机制转换,事业、企业增强机制和活力亟待加强。八是人才工作的体制机制和队伍的整体素质与广播影视改革发展需求之间的差距较大。
二、 “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和主要目标
(一) “十一五”发展的总体要求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根本目的,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开拓创新,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大力强化安全播出,切实提高依法管理水平,全面推进事业产业发展,努力繁荣广播影视文艺,积极加快数字化进程,进一步扩大广播影视覆盖,逐步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规律的、比较完备的广播影视公共服务、市场运营、政府监管体系,做强做大事业、产业,实现我区广播影视业跨越式发展,努力开创广播影视工作新局面,为实现富民兴桂新跨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建设富裕广西、文化广西、生态广西、平安广西,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作出新贡献。
(二) “十一五”发展的主要目标
“十一五”期间,要全面加强和提高广播影视舆论引导能力、安全播出能力、综合覆盖能力、农村公共服务能力、产业发展能力、市场占有能力、科技创新能力、政府管理能力、人力资源开发能力和国际竞争能力,为实现2020年广播影视远景目标奠定坚实的基础。
综合考虑未来五年我区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趋势和条件,“十一五”时期广播影视事业发展的主要目标是:宣传工作进一步改进,舆论引导水平不断提高;广播影视文艺创作更加繁荣,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显著提高;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和安全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安全保障体系初步建成;广播影视覆盖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到2010年广播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2%以上,电视人口综合覆盖率达到95%上,基本实现全区20户以上已通电的自然村通广播电视,在有条件的地区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广播影视数字化进程不断加快,2010年基本实现县城以上城市以及部分乡镇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自治区两台采、编、播系统全部实现数字化,大部分地级市台基本实现播控系统数字化,广播影视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高,科技管理水平显著增强;对外宣传取得新进展,广播影视区外影响力进一步提高;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事业产业发展取得新突破,经营创收实现翻一番以上,广电网络公司力争成功上市;广播影视法律法规体系初步建成,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得到加强;领导班子建设、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进一步加强。
三、“十一五”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必须始终把坚持正确舆论导向作为广播影视工作的灵魂和核心,紧紧围绕自治区党委和政府的工作大局,不断强化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
1、坚持正确导向,提高引导水平
要牢牢把握宣传工作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坚持团结、稳定、鼓劲和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牢牢把握正确导向,唱响主旋律,打好主动仗,完成好各项重大宣传任务。要加强新闻节目,坚持“三贴近”,不断改进新闻宣传,创新报道方式,丰富节目形态,努力提高舆论引导水平。要实施精品战略,大力推动优秀广播影视作品创作,重点推出一批优秀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和文艺作品,推出一批弘扬主旋律的革命历史题材和现实题材的优秀作品。要加强广播电视节目创新,打造一批知名品牌节目和栏目以及有影响力的品牌制作机构,强化广播电视作为区内主流媒体的良好公众形象,增强引导力。
2、净化荧屏,加大青少题材广播影视作品创作力度
要高度重视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加强青少节目、栏目建设,加大青少题材广播影视作品创作力度,增加数量,提高质量。要抓好以文艺、娱乐、情感类栏目、节目、广播剧和电视剧为重点的净化荧屏声频工作,以提高播音员、主持人素质为中心,制定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抵制低俗之风的长效机制。
3、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对外宣传工作
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对外宣传工作,打好主动仗,争取主动权。充分利用广西对外广播电台加强对东南亚宣传工作,坚持以我为主,以正面宣传为主,用事实说话,增强对外报道说服力;坚持内外有别,外外有别,增强对外宣传针对性,不断扩大我区广播影视节目在海外的有效落地,特别要在我区广播电视节目在东南亚国家的有效落地方面取得突破,通过每年在南宁举办“中国一东盟电影电视周”等活动搭建交流平台,为我国我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为加强与东盟各国的经济合作与技术交流营造良好的国际舆论环境。要继续做好自治区两台和各市县台向中央台上送稿件工作,不断提高稿件质量。
4、完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播出管理机制
要进一步完善广播影视节目审查、播出的各项管理制度和机制,严把播出关。加强对我区制作生产的电影、电视作品审查、审批及有关发证工作。加强对广播影视工作动态、新闻舆论、创作倾向、社会舆情、网上舆情和广播影视战线重要工作动态的收集和分析,及早发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提出对策。要加强广播影视报刊管理工作,落实重大选题备案制度、审查把关制度、违法违纪处理规定,加强对广播影视出版物的事前审查,确保出版物的正确舆论导向。
5、充分发挥主流媒体作用
要充分发挥自治区两台舆论宣传主导作用,地级市台要突出地方特色,不断增强宣传实力,提高宣传引导水平,扩大对外影响力,充分发挥舆论宣传主阵地、信息传播主渠道、精神文明建设生力军、舆论斗争主力军的作用。
6、加强广播电视新媒体建设
要积极发展网络广播、网络电视等新媒体业务,稳步发展 IPTV业务,特别要加强网络广播、网络电视建设和监管,大力办好广播影视网站,积极创办一些青少年喜闻乐见的“名牌”网络广播、电视。要完善广播影视网上宣传、评论队伍,形成网上正面舆论强势,掌握网上舆论主动权。
(二)确保广播电视安全播出
安全播出是广播电视工作的生命线,必须坚持常抓不懈,始终做到思想上高度重视、组织上狠抓落实、制度上日益完善、技术上不断提高。 “十一五”期间,启动自治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调度指挥系统,对广播电视系统进行全面技术改造,掌握安全播出的主动权。
1、实施安全播出工程
卫星传输从民用通信卫星向广播电视专用传输卫星转变,提高卫星抗干扰能力。建立和完善星网结合、互为备份的多元化安全播出传输覆盖体系,构建星网结合的立体防范体系,确保重大节目、重要活动、重点时段广播电视传输安全。配合广播电视专用传输卫星的应用,改造扩建卫星地球站配套设施,完善地面传输电路,完善地面上行、接收配套设备,为提高防范能力和应急处理能力提供基础保障。通过实施安全播出工程,有效提升广播电视安全播出保障能力,提高防范非法攻击能力,适应国家对广播电视安全播出提出的高标准要求,确保广播电视的安全传输。
2、强化安全播出手段
建立自治区、市两级安全播出调度指挥体系,建立自治区、市、县三级贯通的调度指挥组织机构,落实组织、机构、人员和经费。建立预警发布系统,提高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建立安全播出运行管理系统,及时掌握重点播出单位播出资源、播出状态、播出效果等重要信息。建立安全播出灾备系统,各级广播电视重要播出系统须建立系统级备份,确保运行安全。
3、完善监测网建设
加快和完善自治区监测台站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监测台站网点的布局与业务功能。加快推进监测网联网工作,实现中央与省级、省级与地市级、地级市与县之间监测网络互联、数据共享、信息互通,发挥全区监测基础设施的作用。加强监测数据的综合分析处理能力,为科学决策和指挥调度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撑。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新业务的监测研究,适时开展相应的监测业务。
4、加强安全播出工作
落实完善全区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应急预案和应急协调预案,建立安全保障评价指标体系。紧紧围绕安全播出中心工作,深入查找薄弱环节,加强安全播出技术研究,适应不断变化的形势,掌握安全防范的主动权。加强认伍建设,增强防范意识,积极开展安全播出专业技术培训,提高业务能力。
(三)坚持依法行政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把坚持依法行政作为广播影视改革发展的。有力保障。依法加强广播影视管理,既是广播影视宣传、改革、发展的必然要求,也是适应新形势推进依法执政、提高党的执政能力的要求,要适应依法治国的新形势,把法制建设和依法行政放在更加突出、更加重要的位置,进一步改进并完善广播影视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提高现代化管理水平。
1、加快地方广播影视法规建设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制定的广播影视有关法律法规,并按照广播影视事业产业长期发展的要求,制定或适时调整、修改地方有关管理规章和办法,确保依法行政、依法管理。
2、加强和改进宏观管理
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加强广播影视宏观管理。建立完善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目标一致、职责分明、任务明确、能力充分、手段先进、监督有力、高效联动的管理体制,各级广播影视行政部门要切实履行管理职责,尽快实现由办广播影视向管广播影视转变,面向社会提高管理、服务水平和效率,为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创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充分履行好宣传调控、政策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等各项行政职能。
3、优化广播电视结构布局
通过调整结构、优化布局、提高效率,在内涵上下功夫,在充分利用现有资源上做文章,转变传统的增长方式。进一步推进全区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的合理整合和频道资源的优化配置,推进广播电视频率频道专业化、内容对象化建设,引导广播电视实现从数量扩张为主向提升质量为主的转变,提高广播影视服务水平。加强指导和规范乡镇广播电视站的管理,促进基层广播电视事业健康有序发展。进一步加强广播影视节目制作经营管理和引导,促进全区各类制作经营机构协调发展,形成以国有控股、国有参股机构为主体,多种所有制机构并存的格局,打造有影响力的重要品牌和支柱产业,提高制作产业的市场容量和核心竞争力,形成业务清晰、分工明确、优势互补、功能完备的产业体系和市场格局。改变重有线轻无线、重城市轻农村的现象,统筹无线、有线、卫星、互联网等传输手段的应用,促进全区广播影视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4、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进一步建立健全广播影视管理体系。重视研究和运用高新技术手段来改善和加强管理,强化业务监管,从机构、人员、法规、制度等入手,大力加强广播影视监管体系建设,加强对广播电视播出机构、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技术质量、广播电视播出效果、广播电视节目播出内容、节目版权、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境外卫星电视节目以及广播电视广告的管理。同时,抓紧建立广播影视产业监管、统计体系,建立广播影视事业管理系统,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提高科学管理水平。
5、加大执法力度
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强化已经出台的各项政策法规的执行,坚决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确保广播影视各项法律法规和管理措施落实到位。要充分运用法律和科技手段,加大对非法设置播出前端、非法开办和合作经办频率频道、非法挪用占用无线电频率和改变技术参数、违规引进播出境外节目、违规播放广告、盗版侵权播映广播电视节目和电影、网络非法传播视听节目、非法传播境外卫星电视频道、走私盗版影视节目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维护正常的行业市场秩序,促进健康发展,为发展文化产业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四)做强做大事业产业
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必须始终坚持发展不动摇。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把做强做大事业产业作为广播影视全面发展的基础,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两手抓”,一手抓农村村村通广播电视工程,一手抓城市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大力发展农村广播影视事业,满足农民群众基本需求;加快数字化、网络化进程,促进全区信息化发展;大力推进“西新工程”和“走出去工程”,加强边境地区广播电视覆盖,增强在海外和国际上的影响力;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型事业产业主体,促进事业产业协调发展,提高广播影视整体实力,提高我区广播影视在区内外影响力,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奠定坚实的基础。
1、突出发展农村广播电视事业,满足农民群众基本需求
大力推进广播电视进村入户,提高“村村通”水平。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技术手段,加大村村通工程力度,完成208以上已通电自然村“村村通”建设,解决好空白区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难的问题,使大部分农村群众能够收看中央一套、七套和广西卫视等8套电视节目,收听中央一套和广西卫星广播等4套广播节目,条件好的地区基本实现广播电视户户通。推进县、乡、村广电网络垂直管理,健全以县为中心、以乡为基础,服务广大用户的农村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体系,建立长效机制,提高入户率,保证村村通、长期通。在加强公共服务能力的同时,因地制宜,鼓励、支持利用有线、卫星、多路微波分配等多种技术手段提高传输和覆盖水平,不断扩大覆盖范围,为农村地区提供质量更好、节目更多的广播电视服务,满足农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和资讯信息需求,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服务。
加强现有无线转播台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无线覆盖在农村广播电视覆盖中的作用,充分利用现有广播电视无线发射台和转播台资源,加快设备更新改造,完善基础设施,统筹考虑模拟技术与数字技术的衔接,处理好大功率高山台与小功率多布点等覆盖方式的关系,加强中央和自治区广播电视节目在农村地区的有效覆盖,建立分级负责的农村广播电视无线覆盖长效机制,满足农民群众听广播看电视的普遍需求。
继续推进西新工程建设。巩固和完善西新工程建设成果,加强边境地区和沿海海域以及少数民族地区广播影视基础设施建设。充分发挥现有广播电视发射台站作用,进一步提高民族语言节目译制、制作能力,完善民族语言节目覆盖体系,提高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广播电视的覆盖水平。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和边境地区的反渗透能力。加强海外工程建设,加强对周边国家的广播电视覆盖工作,实现广西卫视在东南亚国家落地。完善边境地区以及县以上广播电视监测网建设。
2、大力繁荣广播影视创作,促进内容产业发展
加快电影产业发展。电影创作要面向群众,面向市场,全面提高竞争力和创新能力。坚持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坚持“三贴近”。坚持艺术创新,坚持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电影工作者要深入实际、深入生活、深入群众,注重从人民群众的伟大实践中汲取思想营养和艺术灵感,努力创作出更多融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于一体的精品力作,努力做到电影产量有所增长,电影质量明显提高,题材类型更加多样,市场份额逐步扩大,不断满足广大城乡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文化需求。
促进电视剧繁荣进步。着力提高电视剧创作题材、体裁的多样性、丰富性,减少雷同,鼓励原创。在适当增加数量的同时,重点提高电视剧质量水平,努力推出更多在全国打得响、传得开、影响大、效益高的精品力作。逐步完善电视剧产业规模和产业链,推进产业集约化、规模化发展,发挥电视剧在电视内容产业发展中的龙头作用,带动广电产业发展。开拓电视剧市场,大力提升区产电视剧在区内外文化交流中的地位,力争使我区电视剧在国内市场份额显著增加。
促进专题、专栏、综艺等节目制作。大力提升各类广播影视节目的制作数量和质量,形成区域性制作中心和流通中心。
大力扶持现实题材和青少年、少数民族、农村题材作品创
作。要加强选题策划,把现实题材的创作作为当前广播影视创作的首要任务,把反映现实生活和青少年、少数民族、农村题材的文艺创作生产纳入电影、电视剧、广播剧制作计划,力争上述题材在出品总量中所占比例达到60%以上。
打造专业化频率频道,培育品牌节目。各级广播影视机构要着力建设名牌频率频道,培育品牌栏目、节目,努力生产精品内容,提高专业化频率频道的整体收听、收视率和收听、收视份额。广西卫星广播、广西卫视要努力办成名牌频率、频道,其它频率、频道要逐步实现专业化和对象化。
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内容服务。做好广播影视数字内容发展规划,构建广播影视数字内容框架体系。提高广播影视内容制作的能力、质量与效率,加快以数字内容资源为支撑的数字化、网络化制播体系建设,提高高清晰度电视节目制作能力,满足数字化带来的对节目内容的海量需求。加大促进广播影视节目后产品及衍生产品开发力度,发展适应多种媒体、多种终端、多种格式对内容的需求,构建海量广播影视内容资源管理系统,构建高质高效、开放集成,资源共享、版权保护的内容集成分发与节目信息交换系统,提高内容资源管理水平,提高内容资源共享能力。重视新媒体视听业务发展。充分依托广播影视资源优势,加强对数字新媒体的应用研究,积极试点,加强管理,鼓励广播电台、电视台、影视制作经营机构制作适合新媒体业务传播特点的节目内容。稳步发展数字付费电视、网络广播、网络电视、手持电视、移动电视、互动电视,不断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
3、积极推进“走出去”工程,增强东南亚的影响力
加强广西对外广播电台节目在越南及周边国家的覆盖。广西对外广播电台要增设泰语、柬语等语种,增加发射站点和扩大发射功率,采取中波、短波、调频等多种频率加强对越南、泰国、柬埔寨等东南亚国家的有效覆盖,增强广西对外广播电台在海外的影响力。
扩大广西卫视和广西新闻广播在东南亚的落地。国家鼓励边境地区广播电视向周边国家实施“走出去工程”,因此,要加大资金投入力度,支持广西卫视和卫星广播在东南亚国家的落地。要充分利用每年举办中国—东盟博览会的契机,加大对外宣传力度,扩大广西卫视和卫星广播在海外的影响力。
鼓励广播影视作品产品出口。要完善促进广播影视作品产品出口的政策体系,加强广播影视作品产品出口推广工作。运用政府扶持引导,协助办好每年在南宁举办的中国—东盟电影电视周。支持广播影视作品产品生产单位参加国际性影视节目展览会。优化出口产品结构,培育广播影视产品品牌,不断提高我区广播影视作品产品的影响力。
4、全面推进广播影视数字化,打造大型现代化文化资讯企业
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按照“政府领导、广电实施、社会参与、群众认可、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原则,大力推进有线电视数字化整体转换。到2010年全区县以上城市以及部分条件成熟的乡镇有线电视基本完成向数字化过渡。积极开发多种业务,拓展服务领域,扩大光纤传输覆盖范围,提高有线网络业务承载能力,实现双向、交互、多功能,全面提升有线电视网络技术水平、服务水平和竞争力。实现广西广电网络集约化、规模经营,企业化规范管理、产业化方向发展,按照中央和自治区党委政府的部署要求,将广西广电网络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打造成为跨行业发展、跨地区经营、大型现代化的文化资讯企业,并创造条件争取上市,在全国有相当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积极推进地面广播电视数字化。综合分析地面数字电视业务需求,制定地面数字电视推进方案,充分利用现有高山台站建立地面数字电视系统,2010年地级市以上城市建立地面数字电视系统,初步构建全区地面数字电视覆盖网,面向电视机、移动和便携终端,兼顾固定、便携与移动接收,利用广播方式和交互方式,开展多种业务。积极推进声音广播数字化,推动多种应用。研究构建以数字电视网为基础的下一代网络。广播影视由模拟向数字转换,必须考虑适应未来技术发展的要求。要积极研究在低成本、广覆盖基础上,采用现代信息、互联网等多种先进技术,构建以广播电视网为基础的、满足多种新兴业务需求的下一代网络。
加快电影数字化步伐。要在电影的拍摄、制作、洗印、发行、放映、节目存储和交换、档案影片修护及电影后产品开发等领域全面推进数字化,确立数字电影在电影产业中的战略地位,建立适应发展要求的电影市场信息管理系统,完善技术规范和标准。加快建设数字电影制作基地。
5、建设一批重点工程,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能力和传输水平
建设广西广播业务大楼、广西广电网络大楼、来宾广电中心等一批重点工程项目,进一步加强我区广电系统硬件设施建设,提高广播电视节目综合制作能力和传输水平。
(五)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培育新型事业产业主体
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文化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总体要求,文化事业单位要转换机制、增强活力、改善服务,实现和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经营性文化产业要创新体制、转换机制、面向市场、壮大实力,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多层次、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加快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与非经营性资产的剥离,培育新型事业产业主体,促进事业产业协调发展。
积极推进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等产业体制改革。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面向市场进一步加快国有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网络等单位的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实现整体从计划事业型向产业经营型的转变。积极引导和扶持民营广播影视企业发展和生产经营。加快广西电影制片厂整顿改革步伐,支持电影厂建设中国—东盟广西影视制作基地和外景外拍摄基地,使广西电影制片厂这一知名文化品牌焕发出新的活力,重创辉煌,逐步发展成为广西文化的知名企业和具有重要影响的影视制作基地。
推进全区县、乡镇、村网络资源有效整合。推进广西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走规模化、集约化、产业化发展道路,以业务为纽带,以股份制为主要方式,形成资源共用、利益共享、互联互通、规模运营的广播电视网络发展新格局。县、乡镇、村广播电视网络整合主要采用行政和经济手段,按照建立农村广播电视长效运行机制的要求,要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充分保护地(市)、县广电部门利益,促进地(市)县广电事业产业发展。实现自治区、市、县、乡、村广播电视网络五级贯通,垂直一体化管理。建立健全农村广播电视长效运行机制和公共服务体系。
进一步完善市场体系。积极开拓影视、动画的电视播放市场以及付费电视市场,积极发展视频点播等付费电视业务。建立高效便捷的制作经营机构信息交流平台、培育多渠道流通的节目市场。进一步繁荣电影、电视剧、影视动画及其他广播影视节目交易市场。
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内部机制改革。继续深化广播电视媒体内部用人制度、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等各项改革,完善规范用人机制、分配机制和激励机制。积极探索制播分离改革,引入市场机制,组建节目公司开展节目制作经营。积极推进广播电视媒体资源整合,科学合理配置资源,减少资源重复设置和浪费,切实提高资源利用率,走规模化、集约化发展之路。
逐步放宽市场准入,扩大融资渠道。逐步加大广播影视市场开放力度,以国内资本为主,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对弘扬民族文化的重点影片,政府要加大创作引导,建立科学有效的扶持机制。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全国竞争实力、品牌效应显著和实力较强的电视制作公司。对网络电视、手机电视、视频点播、互动电视等新型广播电视业务,在准入资格、结构布局、运营和宣传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规范,积极培育广播影视新的经济增长点。
(六)认真实施人才战略,加强队伍建设
重点抓好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带动广播影视人才队伍整体发展。突出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建设,着力提高贯彻科学发展观的能力、驾驭全局的能力、处理利益关系的能力和务实创新的能力。按照优化结构、提高素质、增强整体功能的要求,把懂宣传、懂管理、懂技术、懂经营的优秀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始终把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作为长期战略任务抓紧抓好,进一步强化干部岗位锻炼,加大干部交流的力度。进一步加强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抓紧培养造就一批中青年高级专家。积极推进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创新能力建设,实行重大工程技术项目总设计师、总工程师负责制,重要科研项目和课题学科带头人责任制。制定激励政策,按照现代企业制度,吸引和选拔优秀经营管理人才。
进一步健全、完善人才培训机制,加强培训工作。进一步加大对各级领导干部的教育培训,对全区县级以上广播影视局领导班子成员全面进行一次培训,培训的重点是加强能力建设,提高管理水平。同时加强基本知识、基本规律、基本情况和数字技术的培训。进一步加强媒体经营管理人才培训,提高管理水平。进一步加强专业技术人才培训,重点加强对编辑、记者、播音员、主持人、工程技术人员岗位业务和技能的培训。积极拓展人才培训渠道,引导行业内部培训资源整合,建立优势互补、资源共享、结构合理的广播影视人才培训体制。建立和完善培训考核激励机制,加大培训经费的投入。
深化改革,创新广播影视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完善广纳群贤、人尽其才、能上能下、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健全以能力和业绩为导向的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建立激发人才积极性和创造性的激励机制,形成人才合理有序流动的人才市场机制,要进一步推进内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
四、保障措施
“十一五”期间,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认真贯彻十六届五中全会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八届六次全会精神,高度认识广播影视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把握发展机遇,增加投入,以清简务本、行必责的作风,确保广播影视“十一五”规划目标的实现和主要任务的完成。
(一)落实规划实施目标责任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在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在当地“十一五”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全区广播影视“十一五”发展规划的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广播影视“十一五”发展规划,细化目标,明确责任。建立健全落实广播影视发展规划各项任务的工作机制和目标责任制,各部门和单位各司其职、密切配合,要定期检查规划执行情况。要加强规划实施的跟踪分析调整,加强对规划中重要指标的监督和评估,对于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及时采取应对措施,适时调整规划。要广泛宣传广播影视“十一五”发展规划,形成全社会各行业共同关心、积极参与本规划实施的良好氛围。
(二)制定发展政策,创新体制机制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制定发展政策,完善体制机制,为规划实施提供政策保障,发挥正确引导作用。要加强宏观调控,健全监管机制和监管手段,综合运用经济、政策、法规、示范等手段,促进资源优化配置,激发各主体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以及遵纪守法的自觉性。要建立健全创新扶持机制,鼓励自主创新。要建立农村广播影视公共服务长效机制,建立以县为中心、乡为基础、覆盖用户的农村广播电视运行维护体系机制,做到组织落实、技术保障、人员落实、经费落实。要加强管理和监督,确保规划中的各项工作稳步、健康、规范、有效的发展。
(三)争取优惠政策,加大投入力度
各级广播影视部门要积极争取政府支持广播影视事业产业发展的财政、金融、税收优惠政策,建立以政府投入为主、社会资本参与的多元投融资体系。充分抓住中央财政继续投入专项资金,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和“走出去”工程,扶持农村、科技、少儿影视节目,对重点题材影视剧专项补助的机遇,加大对农村地区广播影视公益事业的财政支持力度,配套完善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西新工程等重点工程的各项资金。非公益性广播影视产业,以国有资本为主,吸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广播影视产业发展。各级广播影视单位要适应科技发展趋势,加大对科技的投入力度,每年投入一定比例的资金用于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