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文化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整改落实方案
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我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已转入整改落实阶段。根据《玉林市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第三阶段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结合文化工作实际,为切实解决学习实践过程中查摆出来的突出问题,确保实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成效,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特制定如下整改落实方案:
一、整改落实的指导思想、总体原则和目标要求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通过全面整改分析检查阶段查找的突出问题,努力实现“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确保科学发展观落到实处。
总体原则:整改落实工作必须坚持实事求是原则。从实际出发,量力而行、尽力而为,不贪大求全,不把目标定得过高,更不提不切实际的口号;坚持便于落实原则。努力探索实践科学发展的途径,制定科学发展的目标规划、政策措施;坚持不回避矛盾原则。对照分析检查报告,逐条梳理,不回避、不掩饰、不推脱,主动接受群众的全程监督;坚持积极稳妥原则。充分考虑解决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的轻重缓急和难易程度,列出那些是在学习实践活动中可以立即解决的,那些是经过一段时间努力能够解决的,那些是客观条件限制暂时不能解决的,对这些问题分门别类地提出整改措施。要通过求真务实地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使学习实践活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目标要求:着力在解决一批群众关注的文化建设问题上取得实效,在解决影响和制约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问题上取得实效,在建立健全保障文化科学发展的机制体制问题上取得实效,在提高党政领导班子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问题上取得实效,真正以抓好整改促进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二、整改落实的主要内容和整改措施
(一)提高公共文化服务能力和水平
整改措施:组织开展玉林市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优秀文艺作品展演展播展示活动;进一步增加公益性文化活动,将经常性广场文化活动拓展到县(市、区)一级;办好节假日文化、校园文化、企业文化等群众性文化活动;坚持实施“文化精品工程”,打造在国内具有一定影响力的文化精品力作,使人民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更好保障,社会文化生活更加丰富多彩,人民精神面貌更加昂扬向上。
责任领导:肖德健、池玉华
责任科室:社文科、艺术科
配合单位:市歌舞剧团、市图书馆、市粤剧团、市群艺馆、市艺研所
具体责任人:傅辛萍、周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下半年见成效
(二)加快文化基础设施建设
整改措施:抓住当前国家加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和中央扩大内需、推进经济持续增长的大好机遇,积极配合市委、市政府推进文化艺术中心(含市博物馆新馆建设项目)及文化公园,市图书馆、市群众艺术馆和市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中心的建设;积极配合自治区完成26个乡镇文化站建设任务;指导各县(市、区)特别是玉州、兴业、福绵重点抓好县级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等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争取尽快实施“农村文化综合服务中心建设工程”,解决文化基础设施严重滞后的突出问题,丰富群众文化生活。
责任领导:李克、肖德健、张国强
责任科室:社文科、产业科
配合单位: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群艺馆
具体责任人:傅辛萍、谢朝容、李长江、苏华聪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三)加强农村文化工作力度
整改措施:召开专门会议,研究部署农村文化工作;深入开展送“文化下乡”活动;加强乡镇文化站干部培训;推进新农村文化建设。
责任领导:李克
责任科室:秘书科、社文科、艺术科
配合单位: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歌舞剧团、市粤剧团、市群艺馆
具体责任人:黄海燕、傅辛萍、周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下半年见成效
(四)加强文化人才队伍建设
整改措施:深入实施“人才兴文”战略,充分发挥在职在岗培养人才的作用,鼓励演职人员深造;建立我市人才档案库;举办各种政治业务培训,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进行全面考核,使考核更科学、更合理,解决人才队伍规划不够长远、机制不够健全的突出问题。
责任领导:李克
责任科室:秘书科、社文科、艺术科
配合单位:市图书馆、市博物馆、市歌舞剧团、市粤剧团、市群艺馆
具体责任人:黄海燕、傅辛萍、周莹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下半年见成效
三、整改落实的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整改责任。整改落实工作由局长李克同志负总责,分管领导牵头负责,有关职能科室、单位具体承办。各分管领导要整合资源,协调各方,将整改措施具体分解落实到主要责任科室、配合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并加强督促指导。具体责任人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大局意识,扎扎实实抓整改、办实事、解难题、促发展。要针对负责整改的内容,认真制订针对性、操作性较强的实施方案,并通过适当方式公开整改承诺。
(二)坚持开门搞整改,主动接受群众评议和监督。整改落实方案制订后,要采取适当方式向群众公布,对重要事项作出承诺。及时将整改落实情况向党员、群众通报,让群众及时了解整改内容、整改目标、整改措施、整改期限和责任人,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学习实践活动结束时,认真做好群众满意度测评工作。多数群众不满意的,要重点督办,重新整改。
(三)强化督促检查,确保整改落实到位。要建立完善的督查机制,把督促检查贯彻于整改落实的全过程、各环节,确保各项任务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局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局学习实践活动指导检查组要加强工作调研,强化督促检查。各责任科室和单位要定期向我局学习实践办报告整改工作的进展情况,及时反映工作中存在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