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1-6月食品安全综合监管情况
发布时间:2009-09-15

1、积极履行食品安全综合监管职能。61前,我局继续承担食品安全协调工作。在往年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的基础上,一是继续完善县、乡、村三级食品安全监督网络。建立健全市、县食品安全协调领导机构;建立健全乡镇、街道的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管理站;建立健全村、社区、居委会的食品安全协管站;聘任了协管员428名、信息员1396名。二是继续深化食品安全示范县(乡镇)创建工作。深入指导和做好北流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工作,目前北流市我局组织初检已达到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县的标准和条件,进入迎接上级检查验收工作阶段;其他6个县、区的创建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也有条不紊进行。三是继续抓好食品安全重点、热点工作做好了玉林市“两会”(第三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玉林市政协三届四次会议)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好了2009年元旦、春节、“五、一”等节日的食品安全工作。四是继续组织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行动。共开展食品安全等专项整治7次,出动执法人员4500多人次,车辆870多台次,查处违法违规企业170多家。五是认真做好我市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管理工作。草拟了农村50人以上集体聚餐管理办法,广泛征求各县(市、区)、各监管部门的意见,于57在兴业县组织召开了立法听证会,待修改完善后提交有关部门讨论。六是开展了2008年食品安全责任书考评和食品放心工程综合评价工作。

2、及时转换角色,积极履行餐饮服务环节食品安全监管新职能。今年61日,《食品安全法》正式实施以后,《食品安全法》赋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负责餐饮服务环节监管职能我局快速转变角色,积极履行餐饮服务监管新职能。首先是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做好职能交接工作。5月底,我局和市卫生局联合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地方机构改革和部门职能调整过渡期间两部门职能转换和工作交接相关事宜;目前正式由市卫生局接替承担食品安全综合协调职责,我局完全接替了餐饮服务环节行政许可,在机构改革未到位前,按照区人民政府桂政电[2009]18号文件要求和市政府65的协调会精神,我局与卫生局共同配合做好餐饮服务环节的日常监督工作。其次是开展高考考点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2009年高考期间,我局会同卫生部门组织了我市高考考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监测工作,制定专项方案,出动监督检验检测人员,领导带班巡查,确保了考生和教师的饮食安全。高考期间我市考点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状况良好,无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再次是做好“剑石牌”香甜泡打粉的追查工作。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追查“剑石牌”香甜泡打粉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689日,我局会同卫生监督部门组成检查组,开展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督检查,追查广西桂林红星化工有限公司生产的“剑石牌”香甜泡打粉,严防问题产品流入餐饮服务环节。第四是开展餐饮服务许可工作。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要求的式样、内容印制了《餐饮服务许可证》;参照食品卫生许可文书格式,结合实际制作出适用于过渡期间的餐饮服务许可文书;制定了餐饮服务许可的办事指南和程序;建立了《餐饮服务许可证》的档案管理和发证系统;办理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的相关手续。自616开始,我局已正式受理餐饮服务许可相关业务工作。截止目前,我局已受理了餐饮服务许可近300件,开展现场核查200多家次,完成审批151家。第五开展餐饮服务环节日常监督执法工作。通过积极与卫生部门协调、沟通,我局取得了全市餐饮服务单位基本信息及违法记录情况;同时自61起,我局会同卫生监督部门开展餐饮服务日常监管工作,认真开展对餐饮服务行业整治,确保人民群众饮食安全。

(来源: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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